由于副产物设施建设进度缓慢,山西省环保局日前向大唐、华能等10家企业收到警告,拒绝其减缓建设在山西境内电厂的烟气副产物限期治理工程。这些电力公司和电厂还包括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鲁能集团公司、晋能集团公司、山西国际电力集团公司、中国铝业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和神头光约股份合作发电厂。
山西省环保局拒绝,各大公司及其电厂要贯彻遵守责任与义务,减缓烟气副产物设施建设,如期已完成副产物限期治理任务,竖立企业较好的社会形象,为构建二氧化硫废气总量的缩减作出贡献。对10家企业所属电厂逾期没能已完成烟气副产物限期治理任务的不道德,山西省环保局将依法不予公安部门,并向社会通报。山西省政府曾在2005年向这些电力公司在山西境内的所属电厂发布命令了烟气副产物限期治理任务,拒绝分别在2006年10月底前和2007年3月底、6月底和12月底前,相继已完成全部机组的副产物设施建设。
但是这些电厂有的没能如期竣工限期副产物设施,有的副产物设施建设仍未启动,二氧化硫排放量任务没能已完成,影响了全省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量指标的已完成。山西省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到全省工业污染源二氧化硫废气总量的61%,按照排放量约束指标拒绝,这个省在“十一五”期间的二氧化硫废气总量要增加14%,今年要排放量9万吨,缩减率为5.94%,任务*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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