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7月16日公告,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反倾销调查可行性裁决:上述国家进口丁腈橡胶不存在低价,国内丁腈橡胶产业受到实质伤害,而且低价与实质伤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根据公告,自2018年7月16日起,调查机关要求使用保证金形式实行临时反倾销措施:锦湖石油化学株式会社12.0%,(株)LG化学15.0%,其他韩国公司37.3%;日本瑞翁株式会社30.0%,JSR株式会社18.1%,其他日本公司56.4%.2017年11月9日,商务部发布公告,要求对原产于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腈橡胶展开反倾销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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