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湖州市织里镇大港村党总支书记朱新康建议,利用税收政策调控废旧资源循环利用,避免由于用于废旧资源反而多缴纳税收,造成一些企业争相“弃旧图新”,被遗弃可利用废旧资源,导致环境二次污染。据朱新康代表讲解,因没税收优惠条件,目前绝大多数专门从事废旧资源加工利用的生产企业,基本上是微利或无利,显然没条件和能力使用新的环保技术、新的设备来展开改建。
他指出,按现在的税收操作方法,废旧资源重复使用经营企业出示的发票,到了生产利用企业,不能抵扣10%,而生产利用企业进过来的发票,能抵扣17%,一入一出,在发票上,废旧资源生产利用企业就要缴纳7%的增值税,再加废旧资源生产成本又低,用于废旧资源还不如必要用新的原料合算。这样一来,仍然以废旧资源为原料的生产利用企业争相“弃旧图新”。
为此朱新康代表敦促,废旧资源重复使用经营企业出示的发票,抵扣额从10%减少到13%。为了防止废旧资源利用生产企业废弃物被遗弃对环境导致的二次污染,享用此政策的企业,必需经过省级以上环保部门对该企业展开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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